前海管理局成立于2010年2月,为深圳市政府直属派出机构,是实行企业化管理但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法定机构。前海管理局依法负责前海深港合作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招商引资、制度创新、综合协调等工作。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现内设11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经营发展处、投资推广处、规划建设处、保税港区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人力资源处、秘书处、E站通服务大厅、战略发展处、智慧前海办公室(筹)。下设3家公司,分别是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海金融控股公司、前海联合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2010年8月26日,正式批复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2011年3月,国家正式将深圳前海开发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开发建设前海,是国家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三十周年的历史结点上所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前海以创新、市场化、与国际接轨为指导思想,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体制创新、科学,高端引领、集约发展,统筹规划、辐射示范的原则,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努力打造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前海的功能定位为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产业升级的引领区。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及其他专业服务四大产业。到2020年,建成基础设施完备、国际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具备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和法律环境,形成结构合理、国际化程度高、辐射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聚集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在全球现代服务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