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系统调试
①一般规定
a、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
b、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Ⅰ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
Ⅱ系统供电正常;
Ⅲ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气压符合设计要求;
Ⅳ湿式喷水灭水系统管网内充满水,阀门均无泄漏;
Ⅴ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②调试内容和要求a、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Ⅰ水源测试;
Ⅱ消防水泵调试;
Ⅲ稳压泵调试;
Ⅳ报警阀调试;
Ⅴ排水装置调试;
Ⅵ联动试验。
b、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Ⅰ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箱的容积、设置高度及消防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
Ⅱ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试验进行验证。
c、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Ⅰ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5min内投入正常进行;
Ⅱ以备用电源切换时,消防水泵应在1.5min内投入正常进行;
Ⅲ稳压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进行。
d、报警阀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在其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及时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电信号,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应启动消防水泵。
e、排水装置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Ⅰ开启排水装置的主排水阀,应按系统设计灭火水量做排水试验,并使压力达到稳定;
Ⅱ试验过程中,从系统排出的水应全部从室内排水系统排走。
f、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并按附录C进行记录:
Ⅰ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它方式,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控测器的输入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屏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Ⅱ启动一只喷头或以0.94~1.5L/s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现相应的信号。
Ⅲ临时高压给水系统,通过启动消防水泵,测量系统不利点试水装置的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Ⅳ当采用市政管网给水系统时,应按高压给水系统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要求进行试验,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