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它们是有机整体。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施设计审查受理材料清单
⒈建设项目许可申请文件、资料清单表(须经申请单位盖章);
⒉建设项目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须经申请单位盖章,另附电子文档1份);
⒊建设项目设立审查意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⒋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⒌建设项目设施设计专篇;
⒍新建项目的,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
⒎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2份,待建设项目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后,再按照建设项目许可实施部门要求,提供前款有关申请文件、资料若干份。
生产许可证办理步骤如下:
1,向当地安检站申报。
需申报资料有三类人员和十三项。人员是需经过当地建筑部门培训过的考核通过的人员,由建设厅统一发证。
三类人是企业负责人A证,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生产管理人员C证。三类人员三年延期一次,延期之前要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后会发继续教育证。
2,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
3,许可证每三年要进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废。
国家煤矿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