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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堰中高级职称代办,网上报名入口

    2024-11-23 11:00:02 2386次浏览
    价 格:面议

    职称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相分离的需要,即“评聘分离”,职称的概念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聘任的岗位称之为“专业技术职务”,简称职务;而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则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来标识,简称职称。

    职称认定提供材料:

    ①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份;

    ②申报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申请教师职称还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④两寸近期红色背景免冠证件照三张(认定表上各贴一张,另交一张);

    ⑤存档证明或委托函一份(档案在人才中心代理的人员提供存档证明,档案不在人才中心代理的人员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委托函一份)。

    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试点单位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聘任工作的管理,严格区分任职资格与聘任职务的界限。任职资格只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表明具备担任某一职务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不能与工资和待遇挂钩。职务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的职责、限额比例和任职期限的岗位,由行政领导择优聘任,在任期内领取职务工资。获得任职资格未被聘任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兑现工资待遇,对无理取闹者,人事、职改部门有权取消其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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