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柱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部、多根支撑交汇处、施工栈桥下、地质条件复杂处的立柱上,监测点不宜少于立柱总根数的10%,逆作法施工的基坑不宜少于20%,且不应少于5根。
锚杆的拉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跨中部位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宜布置监测点。每层锚杆的拉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1~3%,并不应少于3根。每层监测点在竖向上的位置宜保持一致。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锚头附近位置。
土钉的拉力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宜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30m,每层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各层监测点在竖向上的位置宜保持一致。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受力、变形有代表性的位置。
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监测点宜设置在基坑边坡坡顶上。
围护墙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围护墙的周边布置,围护墙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监测点宜设置在冠梁上。
监测工作的程序,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接受委托;
2.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3.制定监测方案,并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认可;
4.展开前期准备工作,设置监测点、校验设备、仪器;
5.设备、仪器、元件和监测点验收;
6.现场监测;
7.监测数据的计算、整理、分析及信息反馈;
8.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
9.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
术语
2.0.1 建筑基坑(building foundation pit)为进行建(构)筑物基础、地下建(构)筑物的施工所开挖的地面以下空间。
2.0.2基坑周边环境(surroundings around foundation pit)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的统称。
2.0.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Monitor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 Pit Engineering)在建筑基坑施工及使用期限内,对建筑基坑及周边环境实施的检查、监控工作。
2.0.4 围护墙(retaining structure)承受坑侧水、土压力及一定范围内地面荷载的壁状结构。
2.0.5 支撑(bracing)由钢、钢筋混凝土等材料组成,用以承受围护墙所传递的荷载而设置的基坑内支承构件。
2.0.6 锚杆(anchor bar)一端与挡土墙联结,另一端锚固在土层或岩层中的承受挡土墙水、土压力的受拉杆件。
2.0.7 冠梁(top beam)设置在围护墙顶部的连梁。
2.0.8 监测点(monitoring point)直接或间接设置在被监测对象上能反映其变化特征的观测点。
2.0.9 监测频率 (frequency of monitoring)单位时间内的监测次数。
2.0.10 监测报警值(alarming value on monitoring)为确保基坑工程,对监测对象变化所设定的监控值。用以判断监测对象变化是否超出允许的范围、施工是否出现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