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拆除是一项技术性很高、专业性很强的工程,为确保顺利地完成机械拆除,必须遵守以下原则及注意事项:
1. 拆除机械必须符合合格产品的技术性能,或有关技术主管部门近期对该机械设 备检验合格的报告。
2. 拆除机械使用前或交接班中必须对各种防护装置、监测报警装置和升降、变幅、旋转、移动等系统进行调试检查,各项机械性能必须达到完全完好,方可使用或交接。
3. 拆除施工现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夜间作 业应设置充足的灯光照明。
4. 严格按机械作业的有效高度选择拆除机械,严禁超高作业。
5. 用于拆除施工的各类机械设备的升降、回旋范围',要与高压电线保持一定 的距离。
6. 机械行走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操作机械时,作业人员不准站立驾驶,禁止他人进入机械操作室。不得擅自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操作。实行多班作业,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7. 拆除机械严禁在无保护措施的有地下管线的地面上作业,严禁在地下管线lm范围内使用机械开挖。
8. 拆除机械严禁在架空预制楼板上或未经填平压实的碎渣堆上作业。在现浇楼板 上作业时,应选用合适的拆除机械或采用适当的加固措施。
9. 机械翻渣时,挖斗与保留的建筑物墙体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作业时机身的中心位置距离保留建筑物墙体不得小于4m。
10. 使用拆除机械逐跨拆除建筑物时,必须确保未拆除部分结构的完整和稳定。
11. 多台拆除机械不得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拆除机械作业与停止必须置于拆除物有倒塌可能的范围以外。两台拆除机械平行作业时,其间距不得小于拆除机械有效操作半径的2倍。
12. 严禁人机上下交叉作业。在机械拆除中除施工过程中需要人工拆除配合的,人 工拆除施工应符合有关人工拆除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