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用于生活资料和农村居民用于农业生产的小型农具,在已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后的金属制品。包括: (一)废钢铁 废锅勺、废炉具、废炊具、废缝纫机、废旧自行车、钢铁制的废生活用品; 废农用工具:废镰刀、废锄头、废镐、废锹、废犁铧、废水车及零件、报废的小型农用机具和粮食加工设备、废人力车及其废零件等。 (二)废合金钢:废不锈钢餐具等 (三)废有色金属 报废的有色金属生活用品:铜、铅、锌、锡制成的生活器皿、佛像、香炉、蜡台等; 废牙膏皮、有色金属的废药管等。
废喷丝头、废贵金属坩埚、废贵金属器皿、废贵金属电极、废贵金属触点等; 含贵金属的工业废渣:玻璃纤维工业的废耐火砖(拉丝模废衬砖)、硝酸工业的转化炉灰尘,电解阳极泥,含贵金属的废催化剂、灰泥等; 工艺美术及贵金属加工厂产生的贵重金属屑末、废饰线、烫金衬纸、贵金属边角料等;
废银锌电池含银52.55%、含锌42.7%。锌为负极,氧化银为正极涂在铜网骨架上。物质再生应用研究所采用稀硫酸分手浸锌和铜,银粉间接熔锭。稀硫酸浸铜时参加氧化剂,含锌液经浓缩结晶消费硫酸锌,含铜液浓缩结晶消费硫酸铜。锌回收率>98%,银回收率98%,银锭纯度>99%。
金属几乎可以无限制地回收,因此,金属回收给环境保护、能源和水的利用带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机遇,并为向低碳、资源节约型的绿色经济过渡做出贡献。然而,受到工艺和回收成本的影响,金属回收率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