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11月份至今,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就越来越严苛,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层层审核核实。如果对政策、流程不是很熟悉的话,可能必须经历逐步完善资料,多次申请,多次审核的情况,在一定的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备案进展,甚至存有无法通过审核的概率。
在“一带一路”的推动下,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选择境外投资。据资料显示,到2020年,中国企业在境外IPO的筹资总额将达到3762.16亿元。但是发改委和商务部都出台了很多政策,对企业境外上市或境外投资进行有效监管。在这些因素中,境外投资备案(ODI)是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的合法途径之一,涉及境外投资备案的审核程序也是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发改委第11号令)中提到:(1)实行核准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而“敏感类项目”包括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和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2)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或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
但要注意的是,发改委和商务部门对“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定义并不相同。
对于“敏感行业”,发改委指的是“基础电信运营,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等行业”,而商务部门指的是“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