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及以下建筑企业资质的审批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有关内容,参照前两款办法自行确定。其中,涉及铁道、民航方面二级资质的审批,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目前没有设立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其审批程序暂与一级资质相同。
建筑资质包含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技术专业承揽资质和工程施工劳务公司资质。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等12项资质。申请办理市政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只需考虑规范规定的推、挖、铲、运等有关的工业设备及有关符合规定的测试仪器就可以。
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下称施工总承包企业),能够 承揽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能够 对所承揽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技术专业工程所有自主工程施工,还可以将技术专业工程或劳务公司工作依规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对资质的技术专业承揽企业或工程分包企业。
工程总承包:承包范围广:从项目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请施工监理、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交钥匙给业主,直接对业主负责。业主可以委托他方做工程总承包,也可自已管理,分项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