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一是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二是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三是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四是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对于许多刚刚成立的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或者是刚刚“营改增”的企业,会计人员对增值税的核算方法和申报抵扣规定都不熟悉。对于正式一般纳税人来说,可以抵扣当月已认证进项税额;而对于辅导期纳税人,由于要等待比对结果才能申报抵扣,会计人员应在《稽核结果通知书》上注明的时间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按课税对象为标准分类:
·流转税: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所得税:又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按课税对象分类的一类税(包括遗产税、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等)。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诸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
·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如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按是否有单独的课税对象、独立征收为标准分类:
·正税:指与其他税种没有连带关系,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并按照规定税率独立征收的税。征收附加税或地方附加,要以正税为依据。我国现行各个税种,如增值税、营业税、农业税等都是正税。
·附加税:是指随某种税收按一定比例加征的税。例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在按照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应当另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缴纳地方所得税。该项缴纳的地方所得税,就是附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