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提交资料
1、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提供申请人身份复印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或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交资料:(可以代办工商营业执照)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不使用名称的不用提交);
4、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面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
6、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查看);
7、申请人一寸半身近期像片一张(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
8、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或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9、计生部门证明(部份地区需要提交);
10、经营场所证明: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或产权单位盖章的所有权证复印件;
(2)所使用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该房屋土地使用权所有人签字或所有单位盖章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所有权证》的,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政府所有,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应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属自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无法提交上述以上证明的,可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
(5)进市场的提供经营所在地的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入市场证明。个体工商户的住所为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应是正在申请开办的个体工商户);若属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确认;属无偿提供使用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无偿使用的声明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新疆慧中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经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批准,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工商局注册成立。新疆慧中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工商注册代办、财务代理、税务代理、资质代办的综合性代办公司。公司成立14年,信誉卓著,不仅拥有涉税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的会计队伍、缜密规范的工作程序、积极热情的服务态度;同时拥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渠道,更能协调好企业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关系,为中小企业与相关行政执法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帮助中小企业在财税上做到省时、省钱、省心,放心办公司,真正做到创业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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