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合法主体,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食品经营许可凭证。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者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在副本中载明仓库具体地址。
当事人如果有时间、精力的话,自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自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般只收取工本费,委托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般是几千块钱。审批材料(1)卫生许可申请书。(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所需资料:
1、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2、 负责人及食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3、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及操作流程;
4、《营业执照》及开业通知书或变更通知书;
5、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