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在建设工作者眼里,建筑和人一样是有生命的,即建筑也是有生命周期的。在经历了青春期、壮年期后进入年老体衰时,建(构)筑物成为有碍于居住、使用的危房或是改变使用功能,就得进行拆除或局部拆除。另一方面,随着大规模城市建设和房屋开发热潮的掀起,一些没有进入衰老期的建(构)筑物,由于城市建设规划的调整,或是建筑功能的改变,也将成为旧房而进入拆除行列。
在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设置施工标志牌,写明建设单位、拆除承包单位名称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员姓名、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许可证登记编号及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发布安民告示,清除场内杂物,划定警戒范围。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和临街、临路的危险地段应当悬挂警示标志,夜间应有红灯警示。在有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要用文明礼貌的标牌、标语向周围群众和行人示意。
对在拆除施工过程中有可能会被损坏的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好批准手续,并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
切断被拆除建(构)筑物的上下水管、煤气管、供气管以及供电、通信等管线设施。
接通施工用临时供水、供电等管线,搭设好施工用临时用房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