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混改的要务便是对混改的可行性和混改的必要性进行研究,通过可行性和必要性的研究对国有企业的混改大方向进行分析,v-yanducw并对国资参股、国资控股进行分析论证。在可行性研究准备阶段,应当首先对混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进行把关,例如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进行混改的,应分析增资的资金用途、混改后的股东数量是否符合混改的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应当制定改制方案,载明改制后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股权变动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选聘等事项。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还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改制方案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国有企业改制要征得债权金融机构同意,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
关于国企混改的性质。首先,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本质上是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核心。一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建立之后,其生产关系通过什么样的微观主体和载体,什么样的具体组织、制度形式体现出来并有效发挥作用,就是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同一种所有制可以有不同的实现形式。同样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全民所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如传统国有国营企业、承包制企业、单一产权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及国有资产、国有资本等形态。而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本所有者权益,也是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实现和存在形式。其次,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本质上也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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