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以上规定说明:没有经过计量认证的检定/检测实验室,其发布的检定/检测报告,便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法律仲裁,产品/工程验收的依据,而只能作为内部数据使用。
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中国计量认证/认可)的缩写。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CMA计量认证标志。有CMA计量认证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已通过cma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已覆盖了农、渔、林、机械、邮电、化工、轻工、电工、冶金、地质、交通、城建环保、防护、水利等行业、部门,已开比较齐全的检测门类。
cma资质认定申请条件,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评审组来到检测机构后,召开首次会议首次会议议程主要是介绍评审组成员、检验检测机构与会人员,然后由检测机构负责人介绍机构基本概况、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评审组宣读评审通知,说明评审的依据、原则、范围、目的,明确该次评审涉及的部门和人员。
参会人员主要有评审组全体成员,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及检测机构各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