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股东的,应自股东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有关的股东会决议、股份转让协议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及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司股东改变姓名或名称的,应自改变姓名或名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开立收入汇缴专户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开户申请书(银行领取);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及代理开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