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员工之间形成的债务问题也要妥善处理。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可能向员工有借款,或员工名为持股,实为借贷,内部债券等等,这些问题务必妥善处理,否则就容易滑向非法集资的泥潭,很可能导致刑事犯罪的发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发展,公司之间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有竞争就有淘汰。所以一些公司由于资金运转不足或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而被其他更大的公司收购。这些被收购的公司在之前的经营中往往会存在一些债权债务问题。那么,在收购公司时债权债务会怎么处理呢?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劢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广州讨债公司认为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计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