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铁回收经常粘有油和润滑脂之类的污染物,不能立刻蒸发的润滑脂和油会对熔融的金属造成污染。露天存放的废铁受潮后,由于夹杂的水分和其他润滑脂和油会对熔融的金属造成污染。露天存放的废铁回收受潮后,由于夹杂的水分和其他润滑脂等易汽化物料,会因炸裂作用而迅速在炉内膨胀,也不宜加入炼钢炉。
废钢定义废钢铁: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淘汰或者损坏的作为回收利用的废旧钢铁;是金属回收当中对黑色金属废料的统称,包括废钢、废铁、冶金废渣、氧化废料等废钢由于其产生的情况不同,而存在各种不同的形状,其性能与产生此种废钢的成材基本相同,但也受到时效、有效性(长时间堆积生成的锈蚀)、疲劳性(加工后的成品材随年月增长导致的元素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而性能有所降低;
废钢铁的回收加工过程中,常采用剪切、打包、破碎、分选、清洗、预热等形式,使废钢铁终形成能被冶金业利用的优质炉料。根据废料的不同形式、尺寸和受污染程度以及回收用途和质量要求,选用不同的处理方式。
废铁的碳含量一般大于2.0%。优质废铁的硫含量(质量分数)和磷含量(质量分数)分别不大于0.070%和0.40%。普通废钢、合金废铁的硫含量(质量分数)和磷含量(质量分数)分别不大于0.12%和1.00%。高炉添加料的含铁量应不小于65.0%。2、废钢:废钢的碳含量一般小于2.0%,硫含量均不大于0.050%。非合金废钢中残余元素应符合以下要求:镍的质量分数不大于0.30%、铬的质量分数不大于0.30%、铜的质量分数不大于0.30%。除锰、硅以外,其他残余元素含量总和(质量分数)不大于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