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拆除的标的物分,有民用建筑的拆除、工业厂房的拆除、地基基础的拆除。机械设备的拆除、工业管道的拆除、电气线路的拆除、施工设施的拆除等
按拆下来的建筑构件和材料的利用程度不同,分为毁坏性拆除和拆卸;
按拆除建筑物和拆除物的空间位置不同,又有地上拆除和地下拆除之分。
拆除梁和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对烟囱、水塔类构筑物应采用定向爆破拆除工程时,爆破拆除设计应建筑倒塌时的触地震动,必要时应在倒塌范围铺设缓冲材料或开挖防震沟.为保护临近建筑和设施的,爆破震动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建筑基础爆破拆除时,应限制一次同时使用的药量。爆破拆除施工时,应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和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牢固可靠。
拆除工程施工,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协议书;
2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3技术交底;
4脚手架及防护设施检查验收记录;
5劳务用工合同及管理协议书;
6机械租赁合同及管理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