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满足压力管道安装需要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满足压力管道安装需要的场地、设备和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安装技术负责人和安装施工项目质量保证负责人经过专业培训;
(六)能够保证安装的压力管道质量符合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压力管道验收的标准:
1、给排水管材、管件的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排水管应采用硬质聚氯乙烯排水管材、件。
2、工前需检查原有的管道是否畅通,然后再进行施工,施工后再检查管道是否畅通。隐蔽的给水管道应经通水检查,新装的给水管道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试验,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临时封口,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4、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管道采用螺纹连接在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5、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及维修。
6、有接头、阀门与管道连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管道坡度应符合要求。
7、种管道不得改变管道的原有性质。
8、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固定牢固,无松动,,阀门安装平整,开启灵活,出水畅通,水表运转正常。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9、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连接处均应无渗漏。采用通水的方法,目测和手感的方法检查有无渗漏。
10、安装不得靠近电源,水管与燃气管的间距应不小于50mm。
下列情况不批准延期:
1.申请之日,许可证有效期不足30天的;
2.不满足换证条件的。
许可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填写《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补发申请表》,提出申请。
在收到补证申请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补发许可证。获证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缴纳许可证工本费。
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到所在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申请书》,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本),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质量手册;
4、有关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5、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