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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消防整改,热忱服务与每一位客户

    2024-11-21 02:12:01 36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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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消防维护保养方案

    一、落实消防责任。医院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职责。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消防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消防管理工作。属于消防重点单位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医院应当设置(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责任人或者消防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管理工作。

    二、开展防火检查。医院消防责任人或消防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八)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三、开展防火巡查。医院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管理。医院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且每年至少检测1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应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并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程序(见GB25506-2010)。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五、规范消防标识。医院应当规范设置消防标志、标识。

    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重点部位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卡片或者记录。

    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教育培训。医护人员新上岗、转岗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提示。

    七、建立志愿消防队。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并结合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训练。

    八、开展消防演练。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疏散

    人身是消防的重中之重,以人为本的消防工作理念必须始终贯穿于整个消防工作,从特定的角度上说,疏散是建筑防火根本、关键的技术,也是建筑消防的核心内容。

    保证建筑内的人员在火灾情况下的是一个涉及建筑结构、火灾发展过程、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和人员行为等多种基本因素的复杂问题。

    疏散的目标就是要保证建筑内人员疏散完毕的时间必须小于火灾发展到危险状态的时间。

    建筑疏散技术的重点是:出口、疏散出口以及疏散通道的数量、宽度、位置和疏散距离。

    餐饮业开设如何办理消防验收?

    餐饮行业作为公共聚集场所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都要进行消防验收、消防申报、及营业前检查的。那餐饮行业如何办理消防验收?

    公安部120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改造也被称为二次消防,简单的来讲就是对建筑主体进行全部或局部的二次消防装修。那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消防改造呢?

    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建筑主体原有消防设施缺失或老化,消防检查不及格,应急管理部门发出通知责令做消防改造,例如现在很多老旧小区做消防改造;其次是建筑主体装修,改变了原有的设计结构,需要做消防改造,例如写字楼重新装修布局,商场的铺面从服装店改成了火锅店,这些都是需要做消防改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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