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也可以作为执行合同中所谓假定条件或暂时条件的一种保证。假定条件是两个有关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就己达成的协议,征求双方的支持或能够取得当时的特定支持,而暂时条件则具有一定的实质性意义,是需要把握后期限完成相关程序从而使合同生效的条件。如果签署了银行保函,当事人即能放心签订合同,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等情况下,保函人将有义务按照保函的约定,支付债权人所要求的金额,同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履约保函:是指担保人为施工方(申请人)向业主(受益人)提供的,保证施工方履行工程建设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的保函。如果承包商不履行合同,业主可要求保证人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偿。担保公司提供的履约保函一般为有条件的保函,即在业主提出索赔时必须提供承包商违约的证明,保证人核实后才承担保证责任。履约保证担保也可以适用于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供货合同的履行
预付款保函在国际承包业务中使用时,是由承包人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则由银行向受益人退还该款项。
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
一般按合同,银行长一般提供24个月担保时间,如果继续要提供履约保函,要再行申请,而且银行方面也会向接受履约保函方提出到期的公函。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是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时间一般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至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