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借贷,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和城镇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销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个人信用去获取个人信用贷款的话,我们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呢?请注意: 1、首先你必须拥有有效地身份证件,提供户口薄并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拥有稳定的职业,良好的收入,如果是通过银行划账的方式领取工资的,还需提交工资卡的流水证明; 3、未婚者提交未婚证明,已婚者要提交配偶及家庭成员的相关资料; 4、拥有申请贷款银行的固定账户; 以上4条是基本的信息,由于每个人申请的机构不同,所以每个金融机构除上诉几条基本的条件外,还会有些符合自己机构的一些相对具体的条款,视机构不同条件不一,所以也请有贷款需求的朋友向你选择的具体机构进行了解,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填写规定的表格,递交给您选择的贷款机构,接下来的时间就是等待.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购买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需要购房贷款的。 2.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3.购买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4.因在本市城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房贷款的; 5.为配合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经银行认可的其他购房贷款项目。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Personal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 Loan)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该贷款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