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桥贷款(bridge loan)又称搭桥贷款,是指金融机构A拿到贷款项目之后,本身由于暂时缺乏资金没有能力运作,于是找金融机构B商量,让它帮忙发放资金,等A金融机构资金到位后,B则退出。这笔贷款对于B来说,就是所谓的过桥贷款。在我们国家,扮演金融机构A角色的主要是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扮演金融机构B角色的主要是商业银行。
过桥贷款的关键要素是要有合格的购买人(a qualified buyer)和署名合同。一般来说,对新房发放抵押贷款的贷款人将提供过渡期融资,作为出售财产结算时应付的个人票据。可是,如果对你拥有并要出售的财产没有购买人,大多数贷款人将会对该财产设置留置权(lien),从而使过桥贷款成为一种第二抵押(second mortgage)。
抵押条件
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房屋二次抵押贷款
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私人贷款特点是利率水平高、规模呈现周期性、借款人缺乏利率弹性,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