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个人权益,把钱贷放出去不致平白损失,债权人宜注意下列几件事项:
(一)金钱借贷应立借据或书面契约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钱借贷契约必须立字据,因为契约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件事情达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为了杜绝事后纷争,借贷时就立好书面凭证,以免口说无凭,徒增困扰。
(二)金钱借贷书面记载要详明
为了确保贷款的回收,能有可靠的担保,一般借贷的担保有以下三种方法:
1.取得抵押权。由借款人提供不动产,为贷款人设定优先受偿的物权,并至地政事务所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
2.取得质权。由借款人拿动产或权利(如珠实、古董;股票、公司债券等)给贷款人作担保。
3.找连带保证人。在契约上注明“连带保证人连带保证借款人***切实履行贷款契约各条款之约定”,并由连带保证人在契约上亲自签名盖章。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例如,如果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6%,那么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应超过24%。
根据一般的民间借贷惯例,利率不超过一年利息的二分之一即为合法。超过这个利率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例如,如果一年的利率为12%,那么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应超过6%。
《合同法》规定了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法院的司法解释,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这意味着民间借贷的利率应在合理的范围内。
抵押贷款:
如果急需一笔较大额度的借款,有一定资产的可以选择抵押贷款。抵押贷款一般需要提供房产、车辆等资产作为质押,因此借款额度相对较高。但需要注意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选择合适的借款额度,并谨慎选择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