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的返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出借人申请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借款与利息、费用等的偿还顺序 借款人除偿还借款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的,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借款的顺序抵充。
利息是指借款人为取得资金使用权而向贷款人支付的报酬,它是资本(即贷出的本金)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价格。贷款利息可以通过贷款利息计算器详细的计算出来。在民法中,利息是本金的法定孳息。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方式和还款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可在合同期内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
对于有抵押物的客户,如能提供房产抵押或土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房屋产权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 (2)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或者全额付清房款的收据; (4)能够提供所购房屋权属(包括商品房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5)以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所购住房全部用于自住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 (6)在当地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在申请时处于缴存状态中; (7)已取得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经营项目登记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