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由出借人举证证明 出借人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凭证上没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时,一般可推定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载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过简单否认的形式,而必须采用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形式。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和大修各类型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 个人住房贷款有三种,分别是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用信贷资金发放的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来自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因此这类贷款只贷给那些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但有余额上的限制。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上述两种贷款的组合。 银行办理住房贷款通常采用两种分期还本付息方式。一是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期限每月以相等的数额偿还贷款本息;二是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对于有抵押物的客户,如能提供房产抵押或土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房屋产权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 (2)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或者全额付清房款的收据; (4)能够提供所购房屋权属(包括商品房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5)以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所购住房全部用于自住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 (6)在当地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在申请时处于缴存状态中; (7)已取得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经营项目登记备案证明》;
贷款审批与放款速度方面 这个一定是大家关心的一个问题,贷款后大家都盼望钱能早点到手。 银行的放款速度相信大家有过经历的会有所了解,银行一般行事严谨,对材料的审核也会相对严格一些, 放款一般需要15-30天左右,遇到特殊情况可能会更长一些。 贷款公司的放款速度则根据申请人准备资料的速度而定, 审核通过后,一般一星期内放款。如果对下款时间有要求的话,就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银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