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劳务资质的流程:
1.准备材料:
根据当地的要求,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场所租赁合同、人员名单、注册资本证明、经验证明等。
2.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至劳动人事部门或特定认证机构,办理劳务资质申请手续。
3.审核评估:
劳动人事部门或特定认证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劳务资质的条件。
4.审批许可:
通过审核评估后,劳动人事部门或特定认证机构将颁发劳务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件,标志着劳务资质的正式获得。
5.缴费和年检:
按照规定,申请人需要在办理劳务资质时缴纳相关费用,并按照要求进行年度或定期的资质年检。
办理劳务资质的流程如下: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向当地工商局进行进行核名,个人或集资人编写企业章程,提交注册所需材料,注册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在填写经营范围时,要包含“施工劳务”,注册资金要在200万元以上;
2、成立公司之后,按照施工劳务资质标准所要求的情况招聘人员:
(1)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的技术负责人;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3、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在初审合格后需上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4、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
5、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应予以核准、上报省建管局备案,并打印资质证。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一般2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可打印资质证书正副本;
6、资质证书完成办理后,还需要申请生产许可证。
劳务资质申请需要提供: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5、办公场所的证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6、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7、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技能证书;
11、技术工人身份证明、职业培训的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的复印件;
12、企业主要的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公司变更是股份公司改组。改组的内容包括公司业务职能的改变和组织上的分立与合并。公司业务职能的改变具体表现在公司创建的宗旨、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向、产品类别与规格等项目的变化上。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必须首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