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基本的交易信息,银行流水中还可能提供附加的交易描述或备注栏目。这些描述可以包括交易的具体用途、参考号码、对方机构或账户信息等。这对于账户持有人在查看流水时更容易理解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银行存款证明开具基本操作流程
1、存款人填写申请书、提供本人名下的人民币或外币储蓄存折(单)、有关出国资料原件及身份证明,交银行审核办理。
2、银行经办人审核客户申请资料、核对账户余额、签注审查意见,与有关资料一起报有权批准人审批。
3、有权批准人审查批准后,经办人办理存折(单)止付手续,开立存款证明书,在已开出存款证明书的存折(单)上加盖“已开立存款证明书,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戳记,注明受理日期后交客户。
存款人提供的存折(单)必须是银行本所(柜)开立的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折(单)。不得为他行的存折(单)提供存款证明。凡已用作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冻结的存折(单),不得作为开立存款证明的依据。
开立的存款证明书中记载的存款余额,必须是开出证明当时的余额,必须与存折(单)余额相等、币种一致。
申请人应自开出存款证明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得支取该笔款项。如未满三个月支取,必须交回存款证明书正本,方可取消“存款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限制。
工作证明注意事项:
1、开工作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2、开工作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工作证明复印件是无效的;
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银行流水是在银行活期账户(包括活期存折和银行卡)的存取款交易记录。根据账户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个人流水和对公流水。普通上班族的是个人流水,中小企业主、个体户是对公流水。银行流水银行流水可以去银行柜台或银行大厅的自助柜员机上操作打印,在银行柜台打印时,需要携带要打印银行流水的银行卡或存折、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