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审计。招标文件包括招标人编制的对所要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以及报价、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文字说明,它是评标及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文件的编写应实事求是,内容应充分详实。审计时要审查招标人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招标文件,发布了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以及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招标文件中所列示的有关评标要求及评标标准的合理性、规范性,对于不合规的内容应及时予以纠正;审查招标文件与招标通知书的一致性,由于不一致而造成问题的,应该查明责任。避免招标文件不规范而导致招标工作被动、招标人与投标人发生纠纷等问题的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审计并不能完全消除企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它只是一种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和提供改进建议的工具。企业需要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加强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合规性管理,以保护企业的利益和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企业财务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企业财务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依法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和决定,其目的是揭露和反映企业资产、负债和盈亏的真实情况,查处企业财务收支中各种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廉政建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服务。
审计目标:
真实性:
指报表反映的事项真实存在,有关业务在特定会计期间确实发生,并与帐户记录相符合,没有虚列资产、负债余额和收入、费用发生额。
完整性:
指特定会计期间发生的会计事项均被记录在有关帐簿并在会计报表中列示,没有遗漏、隐瞒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无帐外资产。
合法性:
指报表的结构、项目、内容及编制程序和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存货计价、固定资产折旧、成本计算、销售确认、投资、报表合并基础等方法的改变经过财税部门批准,经过调整后没有违规事项。
准确性:
指准确无误地对报表各项目进行分析、汇总并反映在有关会计报表中。
公允性:
指编制报表时,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上前后期保持一致,各种会计报表之间、报表内各项目之间、本期报表与前期报表之间具有勾稽关系的数字保持一致。
表达与揭示:
指会计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中被恰当地分类、描述和揭示,并对报表使用者关心或会计报表无法揭示的内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充分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