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景观照明应满足功能性照明的需要,即要满足道路照明、广场照明等功能的要求,又要保障市民生活、交通、夜景活动的和方便。景观灯光与自然环境、建筑环境、人文环境和城市区域功能和谐一致。
突出区域特征,如办公区、商业区、文化娱乐区、休闲区、居住区、自然风景区及文物古迹等,突出景观元素,重点表现塑造有个性的照明对象,突出城市文化特色和内涵。
商业型公共区域灯光设计
通常选择重要建筑物作为设计表现载体,利用灯光来配合、烘托建筑群体,营造商业文化氛围,使夜空间的城市商业空间环境更加丰富多彩,充满生机。灯光设计更好地装饰衬托主题、美化环境、塑造形象。另外除了重点刻画的建筑细节外,还应以画面整体效果为主,色彩、亮度依照规划中要传达的审美要求结合商业、文化背景进行照明设计。
休闲公共区域灯光设计
首先需要配合广场的主要功能和广场的规模、性质来进行设计,使广场更好地发挥它该有的作用。休闲公共区域灯光设计,应该充分体现该空间的舒适休闲的氛围,在满足功能需要的情况下,照明亮度应相对弱化,起到点缀及基础照明的作用即可。
冷暖照明景观
在庭院照明中,采用不同光谱的灯光,通过冷暖色调形成一种别致景观,例如,高冷的树木投光灯与柔和温暖的照明灯相互协调,闲适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