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保障以及实施
(A)视觉的特征--趋光性/适应性/疲劳性
(B)适当亮度--剧场以及观众席的大小/欣赏距离/内容情景的要求/投光距离/投射面积/功率/光效利用率
(C)光具的组合--灯具性能的利用/多灯排列设置/灯具组合共用/定点光/单灯特灯/效果器材应用
(D)布光效果--投光角度-投光方向/光区组合衔接/灯具的隐蔽方式-暴露方式
(E)控制及操作--调光-改变电压/与情节相吻合时空转换/变化时机-台词-体形-曲调-声效/编程、操作、管理
舞台灯具按光学结构可分为泛光灯、聚光灯和幻灯三类;按舞台上安装的部位则又有面光、耳光、脚光、柱光、顶排光、天排光、地排光以及流动光之分。泛光系统是指可以发出均匀柔和的光线并能照射出一定方向灯光的灯具。单独的泛光灯、顶排灯、脚灯和幕灯等一般用于照亮天幕、绘画布景或演区。聚光系统指能发出定向并能控制光区范围的灯具。一般是用折射原理,通过透镜投出不同的光斑。如用螺纹柔光镜头则能产生边缘柔和的光斑。采用反射光学结构取得聚光效果的灯叫回光灯。幻灯系统是在聚光灯具前再加一组物镜使其投光成像。这种幻灯又可分为:①利用幻灯片成像的投景幻灯;②通过转动的圆盘式链带把云、水、火等活动形象投在景物上的投景幻灯;③利用长焦距物镜使小光斑清晰成像。突出主角形象的追光灯;④椭球面凹镜名为造型灯的灯具。
厅堂的扩声特性指标按国家一级特性指标要求进行。具体如下:
一级特性指标要求:
声压级:大于等于110dB;
传输频率特性:以100~63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范围内允许+/- 4dB,50Hz-10000Hz允许+4~-8dB;
传声增益:-8dB,125Hz~4000Hz;
声场不均匀度:小于等于8dB,1000~4000Hz;
总噪声级:小于等于30dB(A)。
为保证音响系统高质量运行,对扩声系统供电提出如下要求:
⑴.扩声系统的供电应与灯光照明供电分开,电源要经稳压设备处理。
⑵.扩声系统供电电源的变压器组应与照明、空调等大电流供电电源的变压器组分开。
⑶.扩声系统供电容量AC 220V/10 kVA,有条件的话,二路供电,主、备自动切换。
⑷.电力管线与音响管线应尽量避免平行,若实在无法克服时,其间隔不得小于5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