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患双方协商不成,认为需要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办理共同委托鉴定手续;
(二)首先医患双方发生争议后可以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认定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在协议书上签名,寻求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
(三)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患双方可以分别到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区、县卫生局)医政科,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直接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也可以由区(县)卫生局转交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果区(县)卫生局经过审查,发现该医疗事故争议涉及死亡或者可能构成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由区(县)卫生局上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移交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直接到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申请鉴定,医学会不予受理。
投诉需要到工商局,具体方法如下:
1、无执照公司经营的证据需要搜罗。
2、需要到这个公司当地辖区的工商所投诉。
3、法律依据《无照经营管理法》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无照经营做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经接到投诉,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限定予以奖励。
4、根据以上限定,国家鼓励个人投诉这种违法做法。
1、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医院病假条
诊断证明
患者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岁,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诊断为_____(症状),建议手术后须在家休息_____天
签章
XX医院
xx医生
年月日
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后凭证,是作为司法鉴定、因病退休、工伤、残疾鉴定、保险索赔等诊断证明的依据之一,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
医学诊断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诊疗建议等。
此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也属于医学诊断证明。
具体要求:诊断证明书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签字,再有医院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生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应对所作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