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后果分类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8%和15.5%,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5.0%和34.2%。
按原因分类
主观原因。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原因,即主观故意或过失,主要包括: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操作技术等方面的错误行为。
客观原因。指由于车辆、道路、环境条件(包括气候、水文、环境等)不利因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马上停车
在汽车运行的情况下马上停车,关掉引擎(以免汽车起火)并打开紧急灯让其闪亮;立即记下对方车的牌号(车上应随时备有笔和纸,甚至照相机),以防对方在出交通事故后开车跑掉。
防止危险
关掉所有肇事车辆的发动机;禁止吸烟;当心其他易燃物品;尽可能防止燃油泄漏;当心危险物品,慎防危险性液体、尘埃及气体积聚。
马上求救
需要求救时,派人去求救或使用身边的移动电话,在高速公路上可使用定点的路边的求救电话。求救时详细说明发生意外的地点及人员伤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