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装修的消防报建、审批、验收过程流程
1、填写(建筑内部装修防火申请表),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需填(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填写申报表),需用黑色笔填写表格。
2、施工单位消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施工单位未定的请写书面说明。
3、内部装修平面、立面、剖面图,包含天花、墙面、地面、隔断等装修施工图;
4、电气线路施工图,防排烟及消防设施设计平面图、系统等。
5、设计、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红章。办公室的装修消防报批、商业店铺装修报消防等各类装修工程若需要到报消防部门审批以及验收时要填写很多报表和出示设计消防图纸,才能投入使用。
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
1、在互联网各省公安消防网站办事大厅申报验收备案;
2、如未被抽中即可;
3、如抽中应当到辖区消防大队申报相关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格式)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专业的检测单位提供的报告);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消防验收要准备哪些材料
1、如实填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准备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依据设计审核阶段提出的问题所做的设计变更文件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3、隐蔽工程记录等。
4、消防产品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防火性能证明文件、见证取样检验报告,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市场准入资料。
5、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核实消防设施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功能与联动控制检测项目是否完整,检测结论是否明确。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1、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适用本规定。
3、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4、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5、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