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产证明分为医学引产证明和计划生育引产证明。1.医学引产证明是因为胎儿有致死性畸形,或者是行产前诊断检查,胎儿有染色体方面的疾病,是不能存活或者存活能力非常低的情况下,就需要做医学引产。医学引产证明是由医生开具的,而且是必须要三位以上具有副高职称级别的医生来签字才有效。2.计划生育引产证明,一般是因为未婚或者计划外怀孕,这种情况需要计划生育引产证明,需要当地的居委会开具。
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 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 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病历的范围包括其他证据 1.除了基本资料外,病历还可能包括其他证据,如病程记录、会诊意见等。这些证据也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重要依据。 2.在发生医疗事故时,患方可以要求封存复制病历,并尽快收集其他证据,如录音、证人证言等,以备不时之需。 3.在解决医疗事故纠纷时,患方可以选择和解、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无论选择哪种方式,病历都是十分重要的证据之一。 因此,医疗机构和患者都应该认识到病历的重要性,妥善保管和使用病历资料,以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和损失。
病历的范围包括基本资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病历的基本资料包括: 1.门诊病历; 2.住院志; 3.体温单; 4.医嘱单; 5.化验单(检验报告); 6.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7.特殊检查同意书; 8.其他相关材料。 这些资料都是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必须记录的,对于患者和医疗机构都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