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自建自住住房,应提供职工所在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规划、房管部门开具的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确定,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或未婚证明;
2、职工名下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经缴存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我市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
5、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房租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公积金贷款中心。另外,个人提取公积金有一定的限制,如提取次数、提取金额等需要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