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的概念早是在美国形成的,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原意为“实物分配”或“货物配送”。1963年被引入日本,日文意思是“物的流通”。20世纪70年代后,日本的“物流”一词逐渐取代了“物的流通”。
中国的“物流”一词是从日文资料引进来的外来词,源于日文资料中对“Logistics”一词的翻译“物流”。
物流中的“物”是物质资料世界中同时具备物质实体特点和可以进行物理性位移的那一部分物质资料,“流”是物理性运动,这种运动有其限定的含义,就是以地球为参照系,相对于地球而发生的物理性运动,称之为“位移”,流的范围可以是地理性的大范围,也可以是在同一地域、同一环境中的微观运动,小范围位移,“物”和“流”的组合,是一种建立在自然运动基础上的高级的运动形式,其互相联系是在经济目的和实物之间,在军事目的和实物之间,甚至在某种社会目的和实物之间,寻找运动的规律。因此,物流不仅是上述限定条件下的“物”和“流”的组合,而更重要在于,是限定于军事、经济、社会条件下的组合,是从军事、经济、社会角度来观察物的运输,达到某种军事、经济、社会的要求。
到达签收:1、电话或传真确认到达时间。2、司机将回单用EMS或FAX传真回忆诚物流。3、签收运输单。4、定期将回单送至客户处。5、将当地市场的住处及时反馈给客户。
回单:1、按时准确到达指定卸货地点。2、货物交接。3、百分百签收,保证运输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与客户出库单一致。4、了解送货人对客户产品在当地市场的销售情况。
装货单
装货单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装货单既可用作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所以装货单又称“关单”,对托运人而言,装货单是办妥货物托运的证明。对船公司或其代理而言,装货单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该批货物的指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