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葬是我国产生较早、流传时间较长、使用范围较广、涉及民族较多、较为普遍的一种丧葬民俗。 当代我国政策允许实施土葬的十个少数民族:维吾尔族、回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 土葬的基本原则:入土为安 土葬产生原因: (1)人类生存意识引起的原始生态环境保护行为产生土葬 人类丧葬民俗起源于对动物行为的模仿 动物行为属于自然本能 人对动物的模仿属于文化行为 (2)人性的发展,人伦情感关系进化产生土葬 死而弃之沟壑,人之情不忍为,故有葬死之义。葬者,藏也。
给先人下葬前,墓穴内,不可留有任何活人脚印、手印、身影等。如果不小心留下了活人的手印、脚印,应马上用纸钱将印记抹平后,再行下葬。更要注意的是,活人的身影不可映在墓穴中和棺木上,以免气场冲撞,死人压活人,导致犯呼不断。 下葬时,若有孕妇、产妇、生肖犯冲者必须回避。这点在先人的葬礼时同样需要禁忌。犯冲主要以本命冲和六冲为主。 本命冲,就是和先人相同生肖的活人在先人穿衣、入殓、开光和下葬时都必须转身回避;六冲,子午冲,卯酉冲,辰戌冲,巳亥冲,丑未冲,寅申冲。 给先人下葬后,所有人回家时,均不可回头。以免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尤其是那些身体虚弱及具备灵异体质的后人,禁忌回头观望。 先人下葬后,所有人回家进门前,务必洗手、照镜、洗澡除秽。洗手之后,一定要照照镜子,这样丧气、晦气、煞气等就不会干扰活人了。
以前我们对殡葬服务一直有个印象,主要是为逝者服务。所以,如果家属之前没有去世,那么一定不能让殡葬服务人员进入家中。否则家人会受到死亡威胁。这种让殡葬服务人员进入家中的行为,就像是把死亡引入家中。所以普通人为了避免不孝的指责,宁愿等到家人去世后再让殡仪服务人员进家门,也不愿让家人在弥留之际看到殡仪服务人员。 然而,这种做法对濒临死亡的家庭是好是坏呢?其实是值得反思的。因为,在殡仪服务开始由外人办理之前,我们的殡仪服务基本都是由家属办理的。在家属办理的年代,临终关怀是整个殡葬服务的一部分。因此,在传统的丧葬礼俗中,我们发现死亡是丧葬礼俗的一部分。因此,殡葬服务离不开临终关怀。 但随着时代的变迁,殡葬服务逐渐脱离家庭的控制,使得殡葬服务于丧、葬、葬、祭的死亡处理。临终关怀不再是殡葬服务的一部分。我们的社会之所以演变成这样,是因为临终关怀被认为是家庭私事,不适合作为外人的殡葬服务人员介入。一方面来自于社会对死亡的禁忌,认为殡葬服务人员的进入会将死亡带入家中。因此临终关怀不仅在殡葬服务中被忽视,而且被认为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民间在丧期祭奠活动中,虽然仪式很多,但到了现在丧期已是简单了许多,主要有设灵堂、客祭、做七等等。有些丧事简办的,同时也免掉了丧期中的祭奠活动。 设灵堂:人气绝身亡后,丧家便在自家设灵堂,以便祭奠民间相信灵魂不死,认为死亡仅仅是灵魂摆脱肉体的束缚,因此,必须让灵魂有一个安顿之处,久而久之,演变成现在的灵堂作为一种临时的对诸祭奠的场所。 客祭:在设灵堂之后到出殡之前,逝者生前的族戚好友会前来吊丧,过去称为开吊现在则称为客祭。为了方便接待,也可以在该期间内选定一两日为客祭日期,告知亲朋好友前来吊祭,按旧礼,亲朋好友吊丧须行三跪九叩之礼,但现在的做法比较简单,一般是亲朋好友先点上三支香,然后向遗像行三鞠躬礼,丧家则在一旁鞠躬行四礼。 做七仪式:按照古代的丧俗,灵柩一般都在终七以后入葬,人们认为,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所以要举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结束,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响,佛教认为,除罪大恶极的立即下地狱,善功极多的人立即升天,灵魂一般并不能够马上转生,没有转生的亡灵不是鬼,是在死后至转生过程中的一种身体,等待转生机缘的成熟,所以人死后七个七期中,孝属或亲友如果能请僧人来为他做些佛事,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到更好的去处,所以佛教主张超度亡灵超好是在七七期,如果过了七七期之后,亡灵托生的类别已成定案,再做佛事,就只能增加他的福分,却不能改变他已托生的类别了,如果一个人,生前作恶很多,注定来生要托生畜类,当他死后的七七期中,如果有孝属亲友为他大做佛事,使他听到出家人诵经,当下许悔,立意向善,他就可以免去做畜牲而重生为人了,而道也认为超度超好是在他七魄没有散尽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