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汽车报废回收来说,第三个难题就是市场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指导规范。虽然国家明令禁止,但包括“五大总成”在内的很多废旧汽车零部件依旧在市场上流通,而且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这直接扰乱了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秩序,导致大量报废汽车零部件重新被装备到车上,变成一颗颗奔跑在路上的“定时炸弹”。
为了加快更新,中国出台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2004年报废的车辆,使用年限在8~10年之间的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4 000元。2005年报废的车辆,使用年限在7~9年之间的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的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4 000元;车长9米以上(含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符合欧Ⅱ标准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15 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百条规定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款的规定处理。
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更新补贴新标准:一是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二是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三是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