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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拆除应该注意什么?

            2020-01-16 03:27:18        2953次浏览

    注意对拆迁人的资格、建设项目的合法性、拆迁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只有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拆迁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证明项目合法性的资料和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等材料。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和安置协议。拆迁人不具务以上条件的,被拆迁人可拒绝搬迁。

    2应与拆迁人签订一份内容详尽,公平合理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是指房屋拆迁和被拆迁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协议。房屋拆迁是对房屋使用人而言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房屋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给予的物质补偿。其补偿形式分为产权调换、作价补偿、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三种。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2、建设单位、《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3、被拆除房屋的现状,包括房屋结构、用途、建筑、使用、居住面积、产权人等;4、补偿形式;5、安置地点及安置房标准;6、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的现状,安置房产权登记的申办责任;7、房屋拆迁补助;8、被拆迁房屋补偿形式、标准、地点、结构、折算、结算等;9、腾交房的时间;10、拆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及过渡费;11、违约责任;12、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13、解决争议的办法;14、合同生效的条件;15、签约文本数及签约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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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拆迁补偿中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并维持租赁关系,租赁合同根据需要可以相应修改。

    二是拆除有产权纠纷房屋的,拆迁人应事先报批,同时应作好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三是对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作价补偿的,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重新设定抵押权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方可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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