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函实际上是用保函代替保证金的一种做法。目前正大力向全国推行。
主要有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质量保函。
1、投标保函:即招投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以担保投标材料真实、中标后不会因不正当理由不订立合同。担保金额一般为招标价的3%。
2、预付款保函:即担保预付款会按照合同要求使用。通常施工企业提供一张预付款保函给业主(开发商、保函受益人),业主即拨付同等金额的预付款给施工企业。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10%-30%。
3、履约保函:即担保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后,能按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一般为中标价或者合同价的10%-30%。
4、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即担保业主或者施工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通常受益人是工程所在地社保局或者劳动局或者建设局。
5、质量保函:即工程竣工验收之后,担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通常质量保函的期限是两年,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