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

    联系:李经理

    手机:

    Q Q:393084999

    小程序

    信用证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

            2024-04-11 04:29:54        331次浏览

    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开证行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上注明“可撤销”字样。但《UCP500》规定: 只要受益人依信用证条款规定已得到了议付、承兑或延期付款保证时,该信用证即不能被撤销或修改。它还规定,如信用证中未注明是否可撤销, 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的《UCP600》规定银行不可开立可撤销信用证!(注:常用的都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518318 次     店铺编号35219926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商务通     专属客服:杨宇    

    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