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徐经理

    手机:

    小程序

    国内信用证业务之注销

            2024-05-28 10:08:41        378次浏览

    信用证注销是指开证行对信用证未支用的金额解除付款责任的行为。

    1、开证行、保兑行、议付行未在信用证有效期内收到单据的,开证行可在信用证逾有效期一个月后予以注销。具体处理办法由各银行自定。

    2、其他情况下,须经开证行、已办理过保兑的保兑行、已办理过议付的议付行、已办理过转让的转让行与受益人协商同意,或受益人、上述保兑行(议付行、转让行)声明同意注销信用证,并与开证行就全套正本信用证收回达成一致后,信用证方可注销。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389996 次     店铺编号35222693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商务通     专属客服:杨宇    

    1

    回到顶部